7月30日,通化市召开《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报会上,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的具体情况。
据了解,《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是在通化市奋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大背景下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在通化市委高度重视下,通化市人大常委会、通化市人民政府相关立法部门通过一年多的立法调研、考察、论证,着眼于破解制约通化市人参产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打通瓶颈,科学创建促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关键制度,制定出台了符合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新闻通报会现场宣布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并对《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相关内容作简要解读;通化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对履行好职责任务进行表态发言。
根据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公告,《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2024年8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分为总则、品质提升与道地性保护、品牌培育与保护、传承与发展、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个部分。
《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为高质量推进通化市人参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法规遵循,为人参产业创新发展、规范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将有力助推通化市人参产业向着千亿级规模高效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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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吕东斌 文/图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