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会上,公布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3人,不捕352人,起诉2044人,不起诉735人;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20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569件;提出刑事抗诉6件,法院同期审结3件,采纳抗诉意见3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次;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262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6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11件,法院同期采纳21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9件,法院同期采纳227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7件,法院同期采纳117件,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0件,法院同期采纳200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8件,开展诉前程序206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法院作出裁判9件(含上期积存),判决支持9件;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不捕14人,起诉21人,不起诉6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5人,起诉44人;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38件;开展司法救助15人;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705件,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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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何禹洁
通讯员 田广鹏
图片来源于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金作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