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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2021-10-27 10:07 | 来源: 通化日报

  通化日报讯 (记者李瑞新)10月26日,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茗朝,副主任刘榆春、王平、王绍红、姜振远、李涛,秘书长李长永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姜振远主持。

  副市长经希军,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及市民委、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化监管分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张茗朝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在全市人大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了副市长经希军作的市政府关于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金融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施恒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副市长经希军代市长李平作的人事任职提请,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任继强作的人事任免提请,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施恒作的人事任职提请,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在分组会议上,委员们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关于接受蒋海燕辞去通化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关于接受蒋海燕辞去通化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张茗朝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来源:通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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