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欠钱不还的老赖大有人在,他们为了躲债可谓是想尽了办法。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鸭园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事人的欠款被全部追回。
案件详情:2017年11月,金某向王某借款15万元用于经营砂场,并约定王某用钱时便及时归还欠款。2018年5月,金某称砂场经营困难,归还王某5万元。2018年9月,金某仍以砂场经营困难为由,以车库抵顶5万元归还给王某。至此,金某向王某借贷的借款尚有5万元未偿还。2019年11月,王某再向金某催要剩余借款时金某却以已经全部偿还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王某将金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金某承认王某于2017年11月借给自己15万元,但辩称该笔借款已经分批偿还,并全部还清。根据金某提交的证据,法院认为,金某的自书证据效力低,且金某提供的证人唐某的证言为间接证据,与金某的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链条,故对金某的主张不予采纳。最后,法院判决金某一次性偿还王某借款5万元。
法官提醒:在出借款项过程中,既要签署规范借款条等书面凭证。对于大额借款,应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转账支付,并注意保存和收集证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刘振国 通讯员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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