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在梅河口市公开宣判 要闻-通化站 鞠华军 305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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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首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在梅河口市公开宣判

2020-02-14 16:4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20年2月12日上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使用刑事速裁程序,以远程视频庭审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该案于2月11日受理,次日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系吉林省首例涉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被告人薛某,在2020年1月末至2月初,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微信网络平台编造有大量可出售防范“新冠肺炎”的医用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骗取被害人邹某某人民币49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薛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同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在2020年1—2月期间,自制猎套在梅河口市某村东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雉鸡7只。法院依据上述事实,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三个月。

  两起案件被告均服从判决,不上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振国 通讯员 付雪琦 李洪利

图片由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 鞠华军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