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多项数据全省“领跑” 要闻-通化站 姜春起 240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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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多项数据全省“领跑”

改革促进各项业务完美逆袭

2017-05-17 11:44 | 来源: 通化日报

  “终于摘掉‘二等公民’的帽子了!”近日,市检察

  院的干警们心情如同五月的天气一样,晴朗阳光。因为,在省检察机关第一季度核心数据通报中,市检察院甩掉了多年“中下游”的标签,多项数据在全省“领跑”。同时,在市直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中,由“二类”单位进入到“一类”单位行列。这些变化缘于检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迅速投入到改革的体制、机制运行中去,全面激活检察内生动力,使检察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实现了全市检察业务工作的完美逆袭。

  “域内域外”双引擎发动省检察体制试点改革后,市检察机关整合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资源,成立了“主任检察官+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模式的检察官办案组,采取“指挥长办案制”,所查办案件确定由一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主导侦办后,可调用其他办案组进行人员补充,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将以往的单个部门或科室的“单兵作战”转型为“集团军作战”。并且配合“侦防一体化”“大数据比对分析平台”等方法,集中突破职务犯罪案件。

  一季度以来,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域内域外”全面开花。在域内,开展“百日会战”活动,促进职检工作再创佳绩。二道江区检察院秉承“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理念,集中突破了“5.05通钢设备供应系统行受贿窝串案”,在第一季度前两个月就已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成为全省首家实现职检工作任务数全部完成的基层检察院。在域外,抽调办案骨干组成办案组,市院领导亲自带队查办由最高检交办的两起国家级重大案件,目前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0件99人,其中,反贪立案55件75人,同比增长66.7%;反渎立案15件24人,同比增长26.3%,重大率同比增长20%,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驻公安机关检察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刚性“我看这个案子应定性为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而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按这个方向开展侦查。”经检察官建议后,我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6名犯罪嫌疑人建立虚假投资网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139万余元的集资诈骗案。

  今年2月初市检察院发挥改革中的基层首创作用,将东昌区检察院和二道江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在我省率先试行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该监督平台利用公安机关办案信息数据,通过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派驻检察官定期机制、捕后跟踪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提前了解、避免盲区、监督有效”的作用,形成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侦查监督工作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同步监督提供了保障。3月中旬,我市5个县(市)检察院相继在公安机关设立了派驻检察官工作室,截至目前,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件28人,同比增长22倍;纠正漏捕8人;提前介入案件58件,有效增强监督的刚性和精准性,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和质量。

  公益诉讼两个“首例”为行政执法亮“红灯”3月1日,由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辉南县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在辉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辉南县林业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未继续依法履行职责违法;确认辉南县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的16户村民未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违法;判令辉南县林业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这是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并判决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市检察院作为全省首批公益诉讼试点院,在2016年12月实现了全地区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工作全覆盖。为尽快实现成果转化,2017年3月至4月中旬,通化地区7个基层院的公益诉讼案件陆续经过庭审,并全部当庭宣判,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地区公益诉讼案件全部审结,成为我省又一个“首例”。全部判决中均确认了行政机关以往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履责执法,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亮起了警示“红灯”,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强化责任担当

  我市检察机关改变以往由控申部门接待、受理及答复的“单打独斗”做法,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开展释法说理、普法教育及心理疏导等工作,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使执法办案贯穿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全过程,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成功化解进京访案件7件,实现涉检进京非访零登记。集安市检察院办理的薛某刑事申诉案件是三年来我省基层院首例针对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改判的刑事申诉案件,开创了由控申检察官直接出席再审法庭的先例。同时,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防止监外刑事执行人员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监督纠正在矫人员脱管案件11件11人,监督纠正在矫人员虚管案件2件2人,同比上升200%,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失控,为“平安通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改革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司法水平提升,机关效能提升,干警职务职级待遇和“精气神”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在持续提升,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仅2017年第一季度就捷报频传,有两名干警荣立二等功,一名干警被授予“通化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一名干警当选第九届通化市杰出青年。

  记者 唐莉

责任编辑: 姜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