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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 长效监管 严格考核

通化县林长制巡护员管理网格化

2021-04-09 13:27 | 来源: 通化日报

  通化日报讯 (王秀兰报道)为有效推进林长制工作,通化县坚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总要求,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加强巡护员队伍建设,确保巡护员履职尽责。

  择优选聘。各乡镇(开发区)严把聘用关,按照《林长制巡护员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中提出的巡护员“村聘、乡管、乡考核”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不录用。聘用的巡护员必须恪守原则、敢于负责,热爱林业工作,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和工作能力,长期在本地居住生活,不外出打工,以本乡镇农民为主,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及智力障碍。符合条件的党员、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聘用。

  加强培训。为提高巡护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一名巡护员掌握林业相关知识和事件处置方法等,县林长办制定了培训计划。疫情防控期间,由集中培训改为各乡镇分别培训。为使巡护员尽快进入工作状态、胜任岗位要求,各乡镇对选聘的巡护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培训中,指导巡护员深入管护责任区了解工作实际,开展政策宣讲、工具操作、林区情况摸底调研,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增强工作本领,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巡护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落实责任。乡镇管理人员到位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走好巡林“第一步”。各乡镇(开发区)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打破行政村界线划分巡护网格,将全县集体林地按照“相对集中、大小适中、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网格化分片,并在林地一张图上进行统一编号,把巡护员落实到相应的网格,配备巡山日志和宣传手册,使其各司其责、管护到位,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严格考核。认真落实巡护员的选聘标准、程序、职责、待遇、安全保障、奖罚措施等规定,不断完善巡护员管理制度体系,坚持以制度监管作为确保巡护员担当尽责的主抓手,抓紧抓实日常管理。在完善林长制七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林长制巡护员管理及考核办法》,严格巡护员考核、奖惩等工作。巡护员的待遇实行绩效挂钩,基础劳务费按月发放,绩效劳务费待年度考核确定档次后兑现。

来源:通化日报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