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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2020-06-30 21:0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案情回顾】
  近日,辉南县居民张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自西向东行使,在掉头过程中突发意外,分别与相向而行的两辆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出现不同程度的剐蹭损坏,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张某对此起事故负全责。事后,张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一气之下,两车主向辉南法院起诉,分别请求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用8850元及800元。

  【矛盾积深难破冰 因案施策化干戈】
  调查走访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此案证据确实充分,双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但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加之被告年近7旬,仅靠售卖香烟维持生计,无法担负巨额修理费。导致双方对抗情绪激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此,承办法官因案施策,以灵活变通方式寻找各方权益平衡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被告以支付3000元现金及香烟代偿方式,分别赔偿原告修车费用7000元及400元,至此,原告撤诉,本案完结。
  【灵活调解止纠纷 司法为民促和谐】
  “调解结案不是审判追求的最终目标,灵活调解、案结事了、化干戈为玉帛,才是法院审判追求的最佳社会效果。”立案庭法官将这句话挂在嘴边,叮嘱自己,也与同事共勉。在实际承办案件中,辉南法院法官干警兼顾情法,以司法为民最宗旨,致力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刘振国 通讯员 宋佳音 井琨 图片由辉南县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 李璐宜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