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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医疗保障局

精准施策助力脱贫攻坚

2020-06-18 13:15 | 来源: 通化日报

  通化日报讯 (姜尧报道)集安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强化责任担当、分类施策、实施综合保障,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扛起扶贫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成立医疗保障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有关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督导考核机制,组织、协调和定期填报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精准识别不落一人。主动与扶贫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人逐户摸清核准贫困人口参保状况,通过信息比对等手段,摸清贫困人口就业、异地居住、生存状态和跨统筹地区参保等信息,避免重复参保或漏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依据贫困程度分类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全额资助特困人员个人缴费,定额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分类施策助力攻坚。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现有制度功能,加强统筹衔接,普惠政策和特惠措施相结合,减轻住院贫困人口实际负担。夯实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待遇保障水平。按照我省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整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标准。同时做好政策衔接,确保享受原有保障待遇人员待遇整体上不降低。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60%,同时对年度内医疗救助对象发生身份变化的,明确相关待遇支付标准。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大病保险,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达到6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加大医疗救助资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医保参保资助。并积极有效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财政补助及时到位。强化大病兜底保障。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严格按照贫困人口看病“120”服务,1是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自付不超10%,2是定点医疗机构慢病门诊费用自付不超20%,0是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押金0预付。保证参合率及受益率,使患有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人员住院及慢病门诊自付比例分别达到10%、20%。

  扭住扶贫大力宣传。针对贫困群众医保政策不知情,就医报销难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窗口、村医办公室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粘贴宣传资料等方式配合医保扶贫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印制发放《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早知道》《扶贫待遇“一单清”》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确保医保政策深入人心,有效提高贫困人口参保积极性,提高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