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执行局长亲自进行法律宣传讲座 城事-通化站 李超 27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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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执行局长亲自进行法律宣传讲座

2018-09-13 16:42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9月11日下午,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执行局长原炳菊带领执行干警,到二道江区桃源街道前台社区,开展执行工作法律宣传讲座,前台社区主任、工作人员和居民参加了讲座。

  原炳菊局长在讲座中主要讲了五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介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接着,结合案例重点讲解了什么是执行难和执行不能。
  在介绍执行难时,原炳菊局长讲了一个离婚夫妻争抢幼儿的案例。离婚时,21个月大的孩子判给女方,但男方及男方父母不让抱走孩子,理由是孩子妈妈离婚后住在娘家,而娘家住宅紧靠自家开办的养鸡场,卫生条件差,对孩子成长不利。而女方非要孩子不可,法院如果不给抢回孩子,她就到市妇联去上访告状。面对这个棘手的案件,确实难住了法院。

  在介绍执行不能这个问题时,原炳菊局长告诉大家,对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是当事人应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社会风险,这种情况不能怨法院,法院也不应背了这个“黑锅”。
  最后,原炳菊局长结合案例指导听众学会防范社会风险、商业风险和交易风险,避免发生“执行不能”现象。要在法律行为成立前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或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如果纠纷成立,则应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还要密切配合法院,提供必要的信息。
  讲座结束后,听众还就对欠钱不还的“老赖”有哪些限制,“终结本次执行”是否意味着法院不管了等法律常识向原炳菊局长咨询,原炳菊局长都给予了认真详细的解答。
  法律讲座开始前,执行干警还向群众发放了介绍执行常识的宣传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振国 通讯员 高彦辰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